“六一零”诱骗辞退律师 刘景禄夫妇被秘判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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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9 年1月14日,在“六一零”的“精密”安排下,在没有正义律师的辩护和群众旁听监督的情况下,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再次非法开庭,只有五位家属到庭旁听,整个庭审过程完全避开了休庭后应该进行补充侦察的内容;不提对当事人刑讯逼供的真实事实。而鸡冠区法院的法官唐静杰在法庭上指使当地律师为两位当事人写了保证书。

当刘景禄、孙丽香夫妇接到非法判决书时,完全从邪党“六一零”的欺骗中清醒过来,受骗的家属和蒙冤的夫妇决定共同揭露这场骗局,坚决讨还公道。

密山市法轮功学员刘景禄、孙丽香夫妇,于2月17日分别被鸡西市鸡冠区法院诬判重刑9年。刘夫妇不服冤判,随即上诉,23日鸡西市第一看守所答应将上诉书转交鸡冠区法院。26日律师会见了两位当事人并为其补交了上诉书。

刘景禄、孙丽香夫妇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二零零七年五月刘景禄停止了俄罗斯十多年的生意后回国。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晚被中共不务正业的警察绑架劫持,三十多万元的私人财物被鸡西市“六一零”及密山市公安抢劫。刘夫妇被非法审讯时均遭密山市国保大队、鸡西市国保支队多名警察刑讯逼供。

鸡西市鸡冠区法院于2008年10月10日受理刘案以来,在邪党的非法组织“六一零”和上级法院的施压下,鸡冠区法院曾于10月30日第一次非法开庭审理此案,除2张旁听证被家属要出外,其余38张全部被“六一零”掠走,剥夺了法律赋予家属的旁听权。法庭上,受害人孙丽香当庭揭露了鸡西市公安局警察对她施以刑讯逼供的违法行为,法院以调查为由宣布休庭。

一个月后的2008年12月1日,鸡西市鸡冠区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7条第2款关于“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察的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人民检察院撤诉处理”的规定,并以(2008)鸡冠刑初字第174号文件形式发给鸡冠区检察院撤诉处理决定书。

奇怪的是在法院作出对检察院撤诉决定的半月后,鸡冠区检察院竟然违反法律规定对刘景禄夫妇重新起诉,鸡冠区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施压下受理此案,期间由“六一零”谋划利用家属和当事人的亲情,在律师与家属间采取卑鄙的诱骗手段制造矛盾,以辞退北京律师、在法庭上不提刑讯逼供的事,就可放人为诱饵。他们诱骗给家属一方面用发手机短信和电话等方式恐吓律师:你们要是来了就有人收拾你们,把代理费退回来;另一方面威胁家属:要是聘请北京律师就得判10年以上。

那些因勒索家属巨额钱财的人听到刘景禄夫妇上诉的消息后,当天就有人退回家属3万元“好处费”,第二天退回1万元,27号律师会见当事人后又有人退回2万元,现在尚有5万元没有退还,家属准备近期如数索回。

这次“六一零”组织邪恶伎俩使世人逐渐看清了中共的邪恶本质和它必然灭亡的下场。那些还蒙在鼓里的世人赶快清醒过来吧,不要做邪党的殉葬品,弥补罪错才是最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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